婆媳关系难处源于情感认识差距

自古以来,婆媳关系难处,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。无论是在家庭生活之中,还是在育儿方法之上,婆媳之间似乎总会磨出一些火花。可是,婆媳关系到底为什么难处,我们却没有仔细思考过,纵使有思考过,也大多流于表面。那么就让我们从更深的层次来谈到一下婆媳关系难处的根源所在吧。只有明确了根源所在,我们才能够去设法解决一个问题。说到底,婆媳关系难处的根源实际上是一种情感认识的差距。这样说可能显得过于专业了,那么就让我们来详细的解释一下吧。

在家庭关系中,亲子关系是一种血缘关系,父母儿女以血脉相连,在以父子轴为核心的中国文化里,亲子关系显得尤为重要。而夫妻关系、兄弟姐妹关系相形之下其重要程度都会弱一些。对于每一个人来说,这些关系是与生俱来的,或者是由角色身份固定下来的。因此,我们对这些关系在情感表达上就形成了各自的区别。

对此,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称之为“等差之爱”。意思是说,在亲子之间、夫妻之间、手足之间都有来自角色身份规定的情感。这也就是梁漱溟先生所说的“应有之情”。不同的关系有不同的伦理规范,也有不同的情感类型。

此外,抛开身份角色来说,当两个人在日常生活中不断交往,就会形成恩恩怨怨,以及对于一个人的爱憎好恶。比如说,当我们非常崇敬自己的父亲时,除了有一种儿女对父亲的敬重之外,还会因为他的个人品德而佩服他,有一种超越亲缘身份的评价。这就是“真有之情”。

一般来说,在家庭生活中,由于家庭成员不仅有很近的血缘关系,而且还耳鬓厮磨,朝夕相处,同时具有最切近的应有之情和最淳厚的真有之情。

当原本没有亲缘关系,“本不是一家人”的男女,由于相爱“走进一家门”的时候,主要是被“真有之情”推动的。婚姻不仅带来了夫妻关系,而且也带来了一大串家庭关系身份,新娘子一下掉进了一张关系网当中,需要四面应付。婆媳关系就是其中比较重要的关系。而对于媳妇来说,婚前与夫家的人一般交往比较少,所以,对丈夫是真有之情,而对公婆和夫家其他成员就只有应有之情。

应有之情只是一种根据角色规定的情感,例如传统伦理中的父慈子孝、兄友弟恭等。这种义务之情由于仅仅是义务,很容易让人言不由衷或敷衍了事。媳妇心里会想,我们之间没有交情,我不是你从小带大的,因为结婚,我就要对你百般照顾,我自己的父母我还没来得及孝敬呢,能做到现在这样我就很不错了。婆婆心里会想,你在我家里出出进进,就是一家人了,你应该像个儿媳妇的样子啊!一方强调真有之情,另一方强调应有之情,两方都不满意。

婆媳虽然是一家人,但是实际上这只是一种身份的归属,而不是一种情感的归属,因为情感的建立需要一定的时间,如果不考虑这个时间问题,就会造成情感认识上的差距,于是矛盾自然也就产生了。媳妇进了家门,从道理上来说就应该是一家人了,但是从人的感情上来讲,由于并没有长时间的接触和了解,自然不能从心中很快融为一体,如果此时婆婆过于强调应有之情,那么就会和媳妇的真有之情相冲突,结果就会产生难以化解的矛盾,所以,要处好婆媳关系,我们就必须要从这个层面进行深入的思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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