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娲之恋|女人上刑 给女人上绑上大刑……
有脱光衣服给女人上刑的女人么
古代虐待女人的变态酷刑 中国:1、骑木驴。
一种针对女性犯人的酷刑。
所谓木驴,其实就是一头用木头做成的驴,木驴背上,竖着一根大拇指粗的尖木桩。
当女犯被强行按坐下去时,那根尖木桩就直直地刺进了她的下身。
而且,随着木驴的走动,那根尖木桩也一伸一缩,直弄得女犯下身鲜血淋漓,痛得撕心裂肺,很多受此刑的女犯往往会惨死在木驴上。
在古代,这种刑罚常常用于惩处所谓的偷情淫妇。
2、破身。
一种针对处女的酷刑。
古代一些贪官酷吏为了自己的目的,强行破坏女犯的处女之身。
要么指使凶猛男犯或下属强奸、轮奸女犯,要么指使几个粗壮女人捉住女犯,剥掉衣裤,用一小木棍插进女犯阴部,鼓捣几下,使女犯处女膜破裂。
传说《杨乃武与小白菜》中的小白菜就惨遭此刑。
3、幽闭。
一种针对女犯的宫刑。
目前有两种解释,一是将女人终生监禁在深宫之中,俗称“打入冷宫”;一是用特制的锤子捶击女犯的胸腹,直至女犯子宫脱垂,掉出外阴,使其终生受罪,无法结婚和生育。
4、霹雳车。
一种据说是专门对待女犯的酷刑。
它可以连续发射利器,针对女犯的胸腹或生殖部位,以“巧”而缓地置她们于死地。
此刑传说由隋唐之间的周宣帝发明。
5、除晦烙印。
一种针对“进门寡”女性的酷刑。
所谓进门寡,就是一些闭塞地区称呼那新婚不到百天,丈夫便死掉的女人。
婆家人最是忌恨她,认为她是“八败克夫命”,所以就施之以“除晦”、“烙印”。
指使几个粗壮女人强行用剃刀剃去她的阴毛,以消除晦气,叫做除晦;接着,又使人用特制烙铁,烧红后按在她的阴阜上,留下印记,或者烙上其夫的名字,这叫烙印。
6、封阴。
一种针对“偷情女”的私刑。
强行将受罚女赤裸绑缚在一块门板上,然后用生猪血泡一团金丝线,穿在针上,使人将此女的大阴唇一针一针地缝合起来,使其终身不能嫁人。
7、接铜阳。
一种土匪虐待女性的酷刑。
将赤裸受刑女绑缚梁柱上,使其两腿叉开,下面放一熊熊火炉,火炉上放一可以活动的铜制阳具。
打手一踩踏板,铜阳具便飙升起来,向女人阴部恨恨地戳上去。
如此一踩一放,铜阳具一伸一缩,女人受其烫伤,痛苦无比。
日本1、穿胸。
这种刑法一般是在战争时候对待敌国女性战犯的。
这种刑法不是我们想象的从胸口刺进去,而是用蒂尖的铁棍从侧面穿透胸部,然后挂在木竿上面示众。
2、剖腹 。
日本古代有女性忍者,执行任务失败被抓之后,一般不让她自杀,而是剥光了衣服放在木板上,然段用尖刀从胸骨中间拮进去,一直划到小腹部,之后内脏都会流出来,惨不忍睹。
3、铜烙。
这是一个比较变态的刑法,一般用于通奸的女人。
道具是一个铜棍,插在炉子上面,炉子烧热,铜棍就会烤的通红。
把女犯人绑在架子上面,然后把阴道对准棍慢慢放进去。
4、捆绑。
日本战国时代,抓到敌国女人之后用一种韧性很好的钢绳捆起来,而且捆的很紧,绳子末端穿一个铁环,然后用一个类似于辘轳的东西拽那个钢绳,最后犯人的骨头都会被勒断。
5、板烧。
这个刑法类似于烧烤。
即把钢板烧热,然后把犯人剥光放在上面。
直到烤熟。
6、开颅。
把犯人锁在铁箱子里面,只漏出头部。
然后用一个大锤子砸下去,后果可想而知。
7、挖胸。
把女犯人的胸部用利刃割下喂狗。
这个比较变态。
日本人是怎么想的? 8、万箭穿身。
把犯人绑在一块大木板上,然后就有10几个弓箭手站立旁边。
行刑官下令射在哪里,马上就会有如雨点般的弓箭射在犯人的那个部位。
如果遇到变态行刑官的话。
9、砧板拖。
中间放一块铁板,上面有密密麻麻的突起的小铁块,一般比较锋利,是铸造时铸的。
两匹马拉着犯人在上面来回拖拽——当然犯人要赤身裸体。
结果就是。
10、断指。
把犯人的10根手指截下,不过不是用刀砍,而是生生拽下来。
很多犯人受刑之后都死于剧痛。
11、绞刑。
这个刑法有点特殊,不是把人吊起来,而是用绳子缠住犯人脖子,然后有两个人拽两头,直到犯人断气为止。
这个刑法还比较人道。
12、杖腹。
把犯人四肢分开,成“大”字型绑住,然后用木棍击打腹部。
结果往往是子宫破裂,内脏碎裂,大腿下面好多血 下面是一些补充,包括欧洲等地古代的酷刑:1、《 剥皮》。
剥的时候由脊椎下刀,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,慢慢用刀分开皮肤跟肌肉,像蝴蝶展翅一样的撕开来……最难的是胖子,因为皮肤和肌肉之间还有一堆油,不好分开。
另外还有一种剥法,不知道可信度多少。
方法是把人埋在土里,只露出一颗脑袋,在头顶用刀割个十字, 把头皮拉开以后,向里面灌水银下去。
由于水银比重很重,会把肌肉跟皮肤拉扯开来,埋在土里的人会痛得不停扭动,又无法挣脱,最后身体会从从定的那个口「光溜溜」的跳出来,只剩下一张皮留在土里…… 皮剥下来之后制成两面鼓,挂在衙门口,以昭炯戒。
最早的剥皮是死后才剥,后来发展成活剥。
2、《腰 斩》。
由于腰斩是把人从中间切开,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,因此犯人不会一下子就死,斩完以后还会神智清醒,得过好一段时间才会断气。
明成祖杀方孝孺就是用腰斩,传说一刀下去之后,方孝孺还以肘撑地爬行,以手沾血连书「篡」字,一共写了十二个半才断气。
3、《车 裂》…
对女人用刑的电视剧,朋友提供多一点
向来不大有人提起那方法(幽闭,对女性的宫刑),但总之,是决非将她关起来,或者将它缝起来。
近时好像被我查出一点大概来了,那办法的凶恶、妥当,而又合乎解剖学,真使我不得不吃惊。
——鲁迅《病后杂谈》女子在中国古代地位的低下,常常使她们处于男性附属品的地位,深居简出。
因此犯罪的几率较之男性,当是凤毛麟角。
不过,也不排除某些女性的过激行为惹怒了官府的事情。
于是,如何给女人施以刑罚,成了一个颇让人伤脑筋的问题。
有的妇女犯了罪,根本可以不受惩罚,因为她们是男人的附属品,可以有自己的男人代为受刑。
这应该算是对女子行刑的一个极端。
古书中关于“妇人不著械”“妇人无肉刑”的说法也有很多,体现出法制的“德”的一面。
就笞杖刑罚而言,对妇女也是有照顾的,而改用鞭背,对于犯奸罪的则采取脱裤留朡(内裤)的方法。
而且,对这类不得不施以笞杖的女犯,行刑者也多半会比较宽容,怜香惜玉之心怕是天生的。
对于处死女犯,古人多用毒药、活埋等“体面”的方法。
赐三尺白绫让人自尽的方法看起来也是比较人道的,可是法国一位汉学家依然批评了这种做法,因为在中世纪的法国,为了“体面”,女人是不会被吊死的,毕竟一个女人吊在半空中,在众人的眼皮下甩来扭去,晃动着双腿是极不合礼仪的事,所以必须活埋她。
近代民主革命烈士秋瑾在被捕赴死时,向县令提出了三个条件:“一请作书别亲友,一临刑不能脱衣带,一不得枭首示众。
”县令同意了后面两个条件,“秋谢之”。
不过,总有些心理变态的长官,不仅不懂得给女犯留面子,还要变本加厉地暴露她们的耻部。
在他们看来,目睹女性的臀部受抽打,耳闻雌性弱者的呼号,世上或许没有比这更能满足人的偷窥欲和更刺激的事了。
前面“旁观者”一节提到的故事,也是一个很好的佐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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